中石油河北石家莊銷售分公司第七加油站(簡稱第七加油站)原站長滿新凱,從2006年開始以“倒油”為名,向河北省辛集市的一些投資者吸儲,累積金額達12.68億余元,并許諾了最高達45%的利息。最終給多名存款人造成高達1.28億余元的損失。滿新凱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被判處有期徒刑8 年。
辛集市的李金紅等3名借款人認為,第七加油站及其上級單位中石油河北石家莊銷售分公司(簡稱石家莊分公司)應對此事負責,于是將二者訴至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賠償1.1億余元損失。近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第七加油站及石家莊分公司賠償李金紅等3人共計 1.1億余元。
目前,由于不服一審判決,第七加油站及石家莊分公司已經(jīng)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