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柴油消費稅取消始末
關于生物柴油消費稅是否征收的問題,最早可以追溯到2004年。當時四川省國家稅務局向國家稅務總局提交了一份《關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費稅有關問題的請示》(川國稅發(fā)〔2004〕58號),咨詢是否可以不征收“四川省古杉化學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物柴油’的消費稅”。
國家稅務總局對此批復(國稅函【2005】39號):“根據(jù)《汽油、柴油消費稅征收范圍注釋》(國稅發(fā)【1998】192號)規(guī)定,四川省古杉化學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物柴油’不屬于柴油消費稅征稅范圍。因此,同意你局意見,對四川省古杉化學油脂有限公司生產的‘生物柴油’不征收消費稅。”
2006年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1183號)更是明確表示:“以動植物油為原料,經提純、精煉、合成等工藝生產的生物柴油,不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
事情改變于2008年12月1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了《關于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后相關成品油消費稅政策的通知》,在這份于2009年1月1日執(zhí)行的文件中,“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9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物柴油征收消費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6】1183號)”同時被廢止。
因此,生物柴油消費稅問題變成“沒有說收也不說不收”的狀況。
“后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為了防止成品油提高消費稅后發(fā)生逃稅行為,就把生物柴油也列入消費稅范圍里。”全國生物柴油行業(yè)協(xié)作組一位專家對《科學時報》記者分析說。據(jù)此,生物柴油每升要收8毛錢,也就是一噸收900多元的消費稅。
這使得生物柴油企業(yè)生存艱難。呼吁免征消費稅的聲音不斷出現(xiàn)。
2010年12月24日,財政部官方網(wǎng)站透露,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明確對利用廢棄動植物油脂生產的純生物柴油免征消費稅。